自然资源信用体系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支撑,在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自然资源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营造‘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浓厚氛围。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一个具备良好信用氛围的社会环境,既有利于优秀市场主体的成长,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证。在自然资源领域,诸如在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招投标过程中,对参与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投标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进行审查,在土地整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投标企业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进行审查等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接下来,我局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系统在规划管理、资源配置、登记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信用管理中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让守信者在自然资源领域享受优惠和便利,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