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 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露峰办事处下洼 村鲁山朱理政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PDY00567141042317D2112) 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治疗室医疗废物桶内存放有一具使用过带针头的一次性输液管。

      该卫生所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溺、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和《医节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成物分置于  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子行政处罚。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将处罚结果上传至“信用鲁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