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召开鲁山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四次新闻发布会,有关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创建一个良好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鲁山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并根据县领导调整,及时调整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鲁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鲁政文〔2021〕26号),明确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制定方案、督促落实等具体工作。